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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“2•23”重大事故初步调查结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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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“2•23”重大事故初步调查结果

发布日期:2019-03-07 00:00 来源:http://www.swiftlogservices.com 点击:

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政府网站消息,2月24日凌晨,锡林郭勒盟“2·23”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。通报介绍称,2月23日上午8时20分左右,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运送工人途中,车辆失控,撞向辅助斜坡巷道,造成重大运输安全事故。

截至2月26日晚,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、28人受伤,医护人员正在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救治,

内蒙古锡林郭勒盟“2·23”重大事故调查组26日发布初步调查结果,事故主要原因系企业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,并私自将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,且事发时车辆严重超载。

“2·23”重大事故发生后,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政府常务副主席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,全面开展事故调查。据调查组成员张玉国介绍,初步调查结果显示,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,且该车辆没有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,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测检验,企业把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也系严重违规。同时,企业还严重违反了安全设施设计规定,把措施斜坡道用于井下人员输送。此外,事故车辆的核载人数不超过30人,但事发时实载50人,属严重超载。

调查组还发现,发生事故的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全部转嫁给了外包施工队伍,并违反了停产复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。张玉国说,该企业此前向有关部门报告其春节期间不停产,但实际上1月15日就进行了停产。2月13日,企业擅自复工,但没有进行安全监管报备,严重违反了停产复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。同时,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不强,特别是在特殊节点的安全管理、春季停产复工的过程中,还没有全部掌握实情。

张玉国表示,调查组将依法依规全力查明事故原因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按照调查工作的整体安排,力争在10至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。

据介绍,目前,内蒙古已派出12个专项工作组奔赴全区12个盟市,在全区范围内对有斜坡道竖井的企业进行隐患全面排查。对于即将复工复产的企业,内蒙古将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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